公安部提示:以下10种投资、理财项目要特别注意!
1、 以“看广告、赚外快”、“消费返利”等为幌子的;
2、 以投资境外股权、期权、外汇、贵金属等为幌子的;
3、 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“免费”养老为幌子的;
4、 以私募入股、合伙办企业为幌子,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;
5、 以投资“虚拟货币”、“区块链”等为幌子的;
6、 以“扶贫”、“慈善”、“互助”等为幌子的;
7、 在街头、商超发放广告的;
8、 以组织考察、旅游、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;
9、 “投资”、“理财”公司、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;
10、 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、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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